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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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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盘锦分公司辽东湾新区营销中心2025年食堂蔬菜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1.1 项目概况:为辽东湾新区营销中心解决食堂所需蔬菜副食品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

1.2采购估算金额:17424元(含税)

1.3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4服务期限:2025.1.1-2025.12.31。
1.5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1.6签约方式:与供应商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为1人,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7424元,供应商的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总价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9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按照供应商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有效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10成交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及安全许可证书。

注:有效期内的证书备案证明(网站查询截图)。

参考查询网址:https://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证书有效性以查询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询比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2024.12.6-12.11 。[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邮 编: 124010

联 系 人: 孙本佳

电 话: 19904270961

电子邮件: sunbenjia.ln@chinatele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