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2025年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肇庆市康复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择选。邀请符合条件的食堂食材供应商,为我园食堂提供优质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投标单位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校园食堂供货经验,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经营状态良好。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近三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三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食材配送以来)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4.结算货款时能出具正规发票。
二、供应商供货类别
1.副食类:大米、食用油、面制品,调味品、豆制品、干货等。
2.肉禽蛋水产类:猪肉、牛肉、水(海)产品、家禽、禽蛋。3.果蔬类:蔬菜、水果。
4.奶制品:纯牛奶、酸奶。
5.面包糕点类(烘焙、冷鲜类)。
三、食堂食材质量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
3.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
4.食用花生油符合GB/T 1534-2017标准。
5.奶制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时令蔬菜、水果必须具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根据幼儿园所提供蔬菜、水果采购计划单进行按时按要求配送,采购的时令蔬菜、水果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变腐等现象,抽检符合国家标准,不高于市场价格。蔬菜、水果具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7.肉类要求为6小时内屠宰并提供同批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单、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合格并盖有检疫专用章。肉类制品必须具有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8.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9.蛋类要求新鲜、完整,破开无臭味或其他异味。检项目符合 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10.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四、配送时间和配送方式
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5次。送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45-8:30,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幼儿园食堂,并附清单、各类索票索据由幼儿园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幼儿园要求,必须在半小时内配送到位。
五、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配送人员的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2024年12月9日或10日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或自有检测室出具的食材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鱼类等8个类别,同一类别提供多份报告的按一项计算),报告需有检测机构盖章或自有检测室盖章,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6.经验、业绩材料。
7.报价明细(列出食材、品种、规格、单价等信息,请下载附件填写),符合本地市场行情的合理价格。报价以2024年8-11月市场平均价格报价,统一用公斤计价。
8.相关冷藏及配送设备,应附文字材料及照片。
9.供应商经营场地具体定位截图及联系方式(届时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前往实地考察)。
10.提供检验检测室现场图片和相关检测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的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供应商经营场地具有检验检测室的优先考虑)。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百花路4号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把相关须提供的资料(资料须加盖公章,一式3份,密封于报价信封内)送到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值班室。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
4.实地考察时间:初审资格通过后,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供应商。
5.经我单位食堂食材采购评审小组综合考评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6.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58-2858008。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响应,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进行响应;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肇庆市康复幼儿园)。
附件: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肇庆市康复幼儿园)食材供应商报价表
肇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肇庆市康复幼儿园)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