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我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粮油副食品供应商加入我公司的供应商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组织形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采购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如失信经营、经营异常、不良诉讼历史、违反税收法等。
二、申报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报价表(附件1),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函(附件2),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7.从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申报截止时间止,具有粮油副食品供应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方式及期限
将申报需提供资料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达我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花苑7幢1单元2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8-2307258。
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入库程序及管理
1.本次征集供应商入库行为将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对外发布信息进行招募,我公司将组织采购询价小组根据意向入库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完成后,我公司向入库供应商发出通知书。
3.供应商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4.未获得入库资格的供应商,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5.本次入库供应商资质有效期为三年,我公司对入库供应商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或履约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予以移出供应商库的处理,同时吸纳新的优质供应商入库。
五、特别说明
1.录取后供应商仅获得入库资格。
2.申请资料必须清晰、真实、有效,我公司保留进一步核查相关材料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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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供应商报价表
2.供应商入库服务承诺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丽水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