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09:36:03
一、项目编号:BTZCXTS-C-F-240070 二、项目名称: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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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市第六中学院内翰林公寓-117-1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300,000.00元 | 97.00 |
合同包1(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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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须保证按时、按量供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130万元。 |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水果、水产品在运行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新鲜,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1,300,000.0000 |
高*(采购人代表)、邓*、刘**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1.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地址:稀土高新区青工南路8号
联系方式:5102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8楼812
联系方式:1362472783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24727835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职工餐厅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