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XCQ2024028
二、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锦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食堂(一照多址)
中标(成交)金额:0元(营业总额的4%)
评审得分:89.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萧县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采购,采购运营管理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其中包括职工食堂2000平方米,病员食堂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由中标投标人负责食材采购、加工、服务等。保证职工在加班加点期间内、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时,提供无条件无偿的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保证24小时都有饭吃。食堂卫生条件和食品质量应该严格按照三级综合医院及以上要求和管控。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年度服务期末,招标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验收及考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霆(组长),沙启红、张萍萍、戴中、杨小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公园路,联系电话:1855440722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人民医院、萧县康健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胡主任、0557-502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185544072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主任、程工
电 话:0557-5022428、18554407220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资料
3.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