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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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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受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 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BCO2024G1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2:蔬菜、动物肉类食材采购(合同包名称);本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48万元人民币(实际采购价以食品交货量为准,但不得超过此预算价)。

磋商保证金:无。

采购需求:(1)【合同包2】主要采购物品为在采购人所需的蔬菜、动物肉类食材(包含但不限于)的供应及配送。(2)核算采购具体金额时以实际种类和数量为准;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采购时根据采购单位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按照产品价格(食品基准单价×折扣)进行采购。合同期满则合同终止。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每个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每个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4、补充资格说明:

1、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方式和售价: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 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68号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4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地点:与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一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盖章)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68号

联系方式:詹先生、18039880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莲东北路3号办公楼503室

联系方式:黄先生;13605917113;2238889@163.com;www.abco.cn

2024年12月10日

附: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ABCO2024G11-1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报名方式: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开户名:安邦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银行账号:171010100100102278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开户行(注明支行)、帐号

供应商电子邮箱

备注

填写本表格并签字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22388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