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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一食堂经营方遴选公示
更新时间:2024-12-11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一食堂经营方遴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预成交经营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预成交经营方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一食堂经营方遴选 | N0117FCZZ243348 | 南京立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期:2024年12 月12 日至2024年12 月16日
质疑投诉电话:江苏师范大学 陈老师﹒0516-83657201 王老师﹒0516-83656296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赵经理 025-83163372
质疑应当由参加评审的意向经营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并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现场方式提交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递方式提交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意向经营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