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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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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BADL2023000375

合同金额(万元):245.941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康悦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4年11月1日签署了《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了《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内容进行变更,并达成以下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第3.2点“每个食堂帮厨各1名,共7名;每个食堂保洁员各1名,共7名”;现更改为“七家食堂帮厨共用5名;七家食堂保洁员共用5名”。

2.原合同第四条第4.1点约定的服务费经补充协议一变更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伍万玖仟肆佰壹拾元整,小写¥2459410.0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甲方每月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254,480.00元(大写贰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195045.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零肆拾伍元整)进行支付。”现更改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壹仟玖佰捌拾玖元陆角,小写¥2151989.6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甲方每月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254,480.00元(大写贰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164302.96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叁佰零贰元玖角陆分)进行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至原合同服务期满为止。

4.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一约定执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均无约定的,按原合同执行。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及原协议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需调整项目合同,申请执行原合同调整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126号

联系电话:0755-27958602

邮箱:BAQGGWSFWZX@163.COM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