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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机关事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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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蒙自市机关事务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12-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3 06:00:00至2024-12-20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01-06 14: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媛
项目联系电话 15096689070
采购单位 蒙自市机关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50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2040320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96689070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6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G3-02505-YNZX-0129

项目名称: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00

最高限价(万元):3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一家餐饮企业提供干部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主要负责食堂运行管理、食材采买、食品烹饪等工作,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及节假日值班用餐、会议培训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制作,负责做好厨具日常维护、清洁、消毒、保管、厨余垃圾处置、燃气及食堂安全保障等服务工作。经营场地需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3 06:00至2024-12-2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蒙自市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1-06 14:30 其他: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未纳税及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 7.5 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自市机关事务局

地址: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504室

联系方式:13320403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方式:1509668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媛

电 话:1509668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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