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岸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油烟净化器安装项目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4-12-16 09:38
采购编号: 10818605
其他要求:
一、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采购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需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如未达标,供应商应无偿调换,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
三、安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害采购人的相关设施;安装完成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验收前的管护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安装完成后须清理安装场地的一切遗留垃圾。
四、安全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当、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周边环境破坏和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的人身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实施过程导致第三人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需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房屋基建管理中心
杨发
023-6281885
评审结果公告:
分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金额 | 成交金额 | 实际成交金额 | 评审方式 | 评审结果 | 需求日期 | 成交/未成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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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油烟净化器安装项目 | 重庆佐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8989.00 | 358989.00 | 358989.00 | - | 成交 | 2024-12-16 10:16 | 已中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