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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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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313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湖南省康复辅具技术指导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和兴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313号
3、项目内容: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韶华
6、联系电话:0731-8468843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903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甲方所有在职职工一律凭餐卡就餐,每个月底前,乙方按上个月刷卡总额开具有效的食材发票,报甲方进行结算.2.甲方购买乙方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年度总费用为人民币肆拾玖万零叁佰整,按月进行结算。3.当甲方就餐人数每天超出100人时,乙方的人力成本会增加,甲方应依据乙方实际情况可以给予相应补贴,补贴金额双方进行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03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03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唐宏 委托代理人:雷丰凯
电 话:0731-84688430 电 话:153889116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帐 号:430015730610525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