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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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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面粮油物资供应商入库征集公告(BG202401141)

招标详情

招选邀请书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米面粮油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选入库征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招选。

一、招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标保证金(万元)

米面粮油物资供应商入库征集

大米、面粉、食用油

10

备注:

1.本项目预计用餐人数约为每年十五万人次,结算金额将依据实际配送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2.本次征集招选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选取数量,则合格的供应商全部确定为入库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低到低排序产生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与之分别签订入围供货协议。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至少一项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需提供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至少两项产品的唯一授权)。

2. 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复印件或加盖“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的“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招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招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招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选内容。

(三)招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选文件提供期限

1.招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 12月 17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

2.凡有意参加招选的供应商,请在招选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招选文件发售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18638826 @qq.com。

3.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否则响应文件不被接收。

(五)招选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招选开始时间:2025年 1 月 8 日北京时间9:30

(七)招选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8 日北京时间10:00

(八)招选时间:2025年 1 月 8日北京时间10:00

(九)招选地点:同招选地点

五、招选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

方式一:招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招选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

(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91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标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

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二)具体要求: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函部分提供保函复印件。纸质保函原件应当于招选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纸质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选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招选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招选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函无效。

2.若招选截止时间延期,则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招选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函部分中提供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保函的退还、注销

1.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向除入围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函。具体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2.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入围供应商退还保函正本。具体保函注销事宜由入围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招选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招选费用:无论招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津科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老师

电 话:023-47887218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科创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琳

电 话:023-68687775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7楼

招选文件发售报名表.docx
米面粮油物资供应商入库征集.doc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