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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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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五通桥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09:4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雁英(SC26044971)、刘芳(SC26068827)、张志勇
总成交金额 ¥19.63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808161647
采购单位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0816164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白燕小区(方略集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3219(办)/ 0833-2435212(传)
附件1 35号评审报告.zip

一、项目编号:SCJTGC2024-35号(招标文件编号:SCJTGC2024-35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岷河北街375号

中标(成交)金额:19.63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雁英(SC26044971)、刘芳(SC26068827)、张志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808161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白燕小区(方略集团)3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3219(办)/ 0833-2435212(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380816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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