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怀化市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包1)
公告日期: 2024-12-18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实验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鑫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包1)(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41018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怀化市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成交标的:包1:90%;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折扣率 |
包1 | 怀化市鑫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肉类 | 否 | / | 1 | 项 | 9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折扣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1年。
地点:怀化市实验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
四、付款方式: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6)竞争性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实验中学 | 乙方:怀化市鑫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袁卿文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胡成才 |
电话:13974550505 | 电话:15285257666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151号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佳惠农产品批发市场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账号:18818901040013576 |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