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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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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招标详情

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需公开遴选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合作单位。经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资料移交止。


三、项目类别

招标代理服务。


四、项目需求

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珠香教字〔2024〕9号)》等文件以及其他现行法规的规定,负责我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法依规办理招标手续,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和接受申请资料,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发布中标公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并移交归档文件等招标相关工作。


五、参加遴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且三年内无扣分记录(提供网页备案截图)。

3.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对应网页的查询截图)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关采购代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5.熟悉食材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类似食材采购项目的代理经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总费用壹万元整(¥10000元),由中标公司负担。


七、递交遴选资料投标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文件(按本公告第二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提供)。

4.企业综合能力情况,含业绩荣誉、人员架构、服务场地、信誉保证等(格式自定)。

5.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递交。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递交投标资料时间

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20:00前到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保安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12月26日在“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符合资格应标公司名单。

九、遴选方式及安排

1.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12月27日16:30在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抽签。

2.参与人员:应标公司代表、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采购小组成员、家长代表三名。

3.抽签方式:随机抽取。


十、结果公布

请应标公司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结果确定后在“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

2.咨询电话:0756-8817550


珠海市香洲区浙商幼儿园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