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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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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城厢区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2024067

项目名称:城厢区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城厢区机关第二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项目

1

1230000

1230000

12300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方式:上门或邮件(邮箱:ptxhzbdl@163.com)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层

联系方式:小余 0594-267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北磨居委会福兴路909号二楼

联系方式:郑雄1506032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雄

电话:15060326163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