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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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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拟通过简易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郯城县税务局机关、马头税务分局、港上税务分局、高峰头税务分局、庙山税务分局、归昌税务分局、李庄税务所7个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详情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5万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日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须于2024年12月27日17:00时前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购买采购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证明;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五、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37号

联系方式:0539-669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15266683466

国家税务总局郯城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