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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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彭村家宴中心(综合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
项目编号: 321012101Q24120001
项目位置: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花彭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12-23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40000.00元/年
交易面积: 10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田娟(18852599407)
报名时间: 2024-12-23 09:00 至 2024-12-30 16:30
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2-30 16:3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小纪镇 | 村(社区) | 花彭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2-20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交易面积 | 10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一、场地描述: 花彭村综合服务中心坐落于花彭村庄前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备有厨房、停车场等,东至:农田,南至:自留地,西至:路,北至:篮球场。 二、报名条件: 限花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交易保证金5000元,如有恶意竞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人在报名前须向村一次性缴纳交易底价的两年承包金,缴款成功后方可参加网上平台交易。报名人若中标,所缴纳资金作为承包金(不足部分,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一次性补足2年承包金);若不中标,所缴纳资金由村7日内无息退还; 三、承包方案及付款方式: 承包底价:40000(大写:肆万元整)元/年。 承包时间为五年(2025年元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清2年承包租金,后期一年一交。 四、竞标加价幅度:1000元/年,最高限价:80000元/年 四、固定资产投入: 承包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资金资产投入,投入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含大型装修、厨具安装、室内装潢、桌椅等固定资产购置等。 五、承包方租赁综合服务中心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六、对于综合服务中心原有的固定资产,含租赁建筑物、停车场、立式空调8台(格力)、挂壁空调3台(格力)、LED显示大屏、音响一套、窗帘等,租赁期间内由承包方无偿使用,同时承包方负责相关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不得故意损坏。 七、承租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无污染,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花彭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农田,南至:自留地,西至:路,北至:篮球场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4.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1.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5.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2.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3.jpg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5.jpg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1.jpg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2.jpg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4.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花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花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12-23 09:00至2024-12-30 16:30 |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2-30 16:30 | ||
交易时间 | 2024-12-31 09:30 | ||
交易地点 | 网上竞标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场地描述: 花彭村综合服务中心坐落于花彭村庄前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配备有厨房、停车场等,东至:农田,南至:自留地,西至:路,北至:篮球场。 二、报名条件: 限花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交易保证金5000元,如有恶意竞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人在报名前须向村一次性缴纳交易底价的两年承包金,缴款成功后方可参加网上平台交易。报名人若中标,所缴纳资金作为承包金(不足部分,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一次性补足2年承包金);若不中标,所缴纳资金由村7日内无息退还; 三、承包方案及付款方式: 承包底价:40000(大写:肆万元整)元/年。 承包时间为五年(2025年元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一次性交清2年承包租金,后期一年一交。 四、竞标加价幅度:1000元/年,最高限价:80000元/年 四、固定资产投入: 承包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资金资产投入,投入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含大型装修、厨具安装、室内装潢、桌椅等固定资产购置等。 五、承包方租赁综合服务中心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六、对于综合服务中心原有的固定资产,含租赁建筑物、停车场、立式空调8台(格力)、挂壁空调3台(格力)、LED显示大屏、音响一套、窗帘等,租赁期间内由承包方无偿使用,同时承包方负责相关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不得故意损坏。 七、承租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无污染,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 ||
交易面积 | 10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交易底价 | 400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2-31 09:30~2024-12-31 09:40 | ||
出价延时 | 1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 | ||
底价 | 40000.00元/年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花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翟荣梅 | 联系电话 | 18001444563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季晓华 | 联系电话 | 18952765690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交易公告扫描件2.jpg交易公告扫描件1.jpg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