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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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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5.2-2026.8)) 一、主要技术指标(产品质量)要求 1.蔬菜类:蔬菜保证新鲜并通过检测农药残留含量不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且符合现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2.禽蛋类: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3.肉类:当天屠宰的禽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热鲜猪肉需提供两章两证一报告。(猪肉、鸡鸭肉均为本地当天屠宰) 4.鲜活水产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5.大米、豆制品、食用油等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材料储存期不超过 1 年,符合(GB/T1354-2018)标准要求;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需印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6.调味品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计量法规要求;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7.牛奶、面包、糕点、湿(河)粉等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其食品类别最新执行标准要求;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牛奶必须为纯牛奶。 8.水果类:包装上要注明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电话,重量等内容。水果外表光亮无斑点,新鲜,清洁,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成熟度适中,无软皮,无腐烂,无污染异味,无病虫损害,通过检测农药残留含量不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且符合现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配送要求 (一)配送企业要配置可全程电子监控的“配送厢式冷藏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面包、糕点、湿粉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材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中标人要全程监控配送车辆送货情况,严禁途中调货换货现象发生。 (二)食品价格严格执行中标时约定的折扣。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三)对不按时、不按质、不按量配送到位的,学校有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利(遇不可抗拒力除外),实行临时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的配送公司负责。 (四)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企业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县内专业合作社、乡村振兴基地、种养大户生产的合格农产品。肉类必须是采购本地当天屠宰场热鲜肉。 (五)严禁配送预制菜,中标后建设统一配送中心和全链条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食材均需鼓励采购当地的农副产品。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分拣、包装、检测、留样、工作间及配送管理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380 2025年02月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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