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分] [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分] [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详情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附件:

点击下载

至各潜在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www.hbncp.com.cn)》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一:原投标公告“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原文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本项目的磋商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以前附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