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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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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餐饮服务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餐饮服务购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购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投标人可在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24-12-27 16:00:00 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9,300.00元

最高限价:189,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编码

采购

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C22040000

餐饮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189,300.00

189,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存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⑧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 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24至2024-12-26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7 16:00:00

地 点: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递交至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

单位联系人:鄂丽娜

联系方式:0915-63212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207959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工程咨询

安康中正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