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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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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武夷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1: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谨霞、汪丽、吴筱花
总成交金额 ¥23.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桂花
项目联系电话 0599-5114461
采购单位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武夷山市站前大道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小许 0599-532519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桂花 0599-511446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FJZHNP采购[2024]第059号(招标文件编号:FJZHNP采购[2024]第059号)

二、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2号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3.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每月采购人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每一次满意度不达60%,督促其整改;第二次满意度不达60%,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第三次不达60%,终止合同 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确定时间派员上岗,期限为一年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确定时间派员上岗,期限为一年合 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谨霞、汪丽、吴筱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按中标价格的1.5%收取,100万以上至500万元按中标价格的0.8%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武夷山市站前大道98号

联系方式:小许 0599-5325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宝龙大厦8楼803室

联系方式:彭桂花 0599-5114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桂花

电 话: 0599-511446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