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公告性质 其他
公告内容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4-0007-07-01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 二期厨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

一、答疑内容

1、若我方为联合体投标,“投标资格能力要求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类似项目业绩(3.0分)”处均无明确该业绩由联合体哪一方提供,是否联合体双方中任一方提供均符合要求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的,由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8.3 提供业绩为分包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分包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00 万或以上的发票。

删除该条。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 第 4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3.0 分)

3.提供类似业绩为分包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分包合同、分包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00 万或以上的发票。

删除该条。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 第 4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0分)

3.提供类似业绩为分包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分包合同、分包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00 万或以上的发票。

删除该条。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公社B60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2186000

联系方式:18025413044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25日

1

相关附件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cos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