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日常工作需要,为满足职工用餐需求,向社会集中采购食堂食材。
三、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五、意见反馈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现公开征求意见,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于公示期截止时间内将书面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采购人。
具体要求:
1.书面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书面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提供的参考格式提出书面意见。
3.反馈意见方式
(1)按照书面意见的格式要求,编写《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修改建议书》,格式为.wps(或.doc或.docx)。
(2)打印编写好的《关于对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pdf)。
(3)将(1)和(2)生成的电子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aswcwcg@163.com。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关于对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修改建议书》。
4.重要提示
回复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邮件正文主页注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且应同时给采购人预留电话进行电话邮件确认。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任何邮件,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1-86692290
联系邮箱:caswcwcg@163.com
七、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