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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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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41220-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外包及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并获取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凤山路1384号

联系方式:董效雨1854150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张女士13464559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46455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