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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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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SZDL2024002321

原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 1人)情况”及“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更正如下: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 1人)情况

10

(一)评审标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食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4分。

2、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书得33分。

3、具有一级(高级技师)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33分 。

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

3.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人员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则还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或者http://jndj.osta.org.cn)。若人员证书由协会颁发的,则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审标准:

考察投标人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团队成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且满足招标需求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除外),否则该人员情况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具有三级(高级技能)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0分,最高得30分。

2、具有三级(高级技能)或以上营养配餐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30分,最高得30分。

3、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面点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40分,最高得40分。

备注:同一人满足多个条件不可累计计分。以上1-3项合计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

3.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人员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则还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或者http://jndj.osta.org.cn)。若人员证书由协会颁发的,则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须在2024年12月30日0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
联系方式:周工 0755-23259122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城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益科大厦A1801

联系方式:0755-28826772

3.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城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益科大厦A1801

联系方式:0755-28826772

深圳市城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澄清公告.pdf
[SZDL2024002321-A]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SZ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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