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6:4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韩克生(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307388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6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老师0833-21558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老师0833-2307388 |
一、项目编号:SCXZH2024-027号(招标文件编号:SCXZH2024-027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太安路60号(乐山粮食物流园区10幢2单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乐山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餐饮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韩克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用市场调节价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7500元,由本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28.8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615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833-2155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833-230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 0833-230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