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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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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乐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6: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韩克生(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3-2307388
采购单位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6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老师0833-2155875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老师0833-2307388

一、项目编号:SCXZH2024-027号(招标文件编号:SCXZH2024-027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太安路60号(乐山粮食物流园区10幢2单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乐山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餐饮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进宇(组长)、欧正斌、韩克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用市场调节价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7500元,由本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28.8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615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833-2155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833-230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 0833-230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