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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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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详情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3-00164-002-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3-00164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38号

联系方式:13904051945

供应商(乙方):辽宁北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深井子街道双树子村701-3号3(门)

联系方式:17684754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包组2项目需求: 服务基本要求 1、禁止投标人低价恶意竞争。 2、供应商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信誉良好。 3、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向供应商申请主张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6、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7、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題,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8、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成交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10、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0,000.00元

合同金额:9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