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 JLDJAF-W1001 三、项目概况: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5-JLDJAF-W1001)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 JLDJAF-W1001 三、项目概况:拟对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一年副食品组织招标,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供货期限12个月,供货期间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限12个月。每个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函商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供货合同。供应期间如招标单位接上级通知明确其他供应渠道,可随时终止,中标企业应服从招标方总体安排,无条件退场,且招标方不用承担任何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所需副食品进行分类分包招标采购,区分3个标段(包)(根据以往概率计算,结算以实际为准),具体为: 标段(包)一:包括猪牛羊肉类、水产类、禽肉冷冻类,合计约2060万元/年; 标段(包)二:包括蔬菜水果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合计约1430万元/年; 标段(包)三:包括干货调料类(全部为超市或京东可售有包装的产品,我部不接受各类散装调料)、预包装食品类(主要是面包、火腿、矿泉水等有包装可直接食用)、牛奶类,合计约1220万元/年。 所有报名企业第一预中标标段(包)不得超过1个,开标时3个标段(包)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开标顺序,如企业为某一标段(包)第一预中标单位,则不得再参加后续标段(包)开标,且不得同时组织2个标段(包)供应。 四、资格条件: 报名企业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2月3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二)报名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含>),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商注册的副食品经营,如报名企业为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参加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法人代表或有法人委托授权的单位职工,报名时要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工资发放证明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得以委托书形式委托给第三方。 ★报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以及报名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不需要提供>、工资单以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2年度(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报名企业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四)报名企业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报名企业须提供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企业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报名企业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 ★报名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七)报名企业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企业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或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名企业之间应主动声明,未通过指派、授意等方式组织存在上述关系的其他企业参加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单位副食品供应的处罚。报名后如发现报名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我部将告知相关企业,企业应主动沟通协商保留不超过1家企业报名,如沟通协商无果我部按照报名时间先后保留报名较早的企业,不再接受关联公司报名。 ★报名企业须提供以上要求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子母公司不得相互借用资质、场地、人员、车辆等)参与投标。审核期间报名企业不得出现资质造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问题,中标后不得出现转包、分包、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借用资质、场地、人员、车辆等)行为。 ★报名企业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九)其他条件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报名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企业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报名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④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报名企业须提供“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⑤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以其他违规失信处罚。 ★报名企业须提供《报名企业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注:上述①-⑤项内容,我部将于报名文件的截止日在上述网站对报名企业进行记录查询,如查询到的报名企业存在相关失信记录、处罚记录,但已经失效的,报名企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报名文件中,并承诺缴纳诚信保证金,否则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⑥此次不接受被政府或军队列入禁止参加招投标项目或有相关问题正在核查未结束,以及中标后出现连续中标2年以上的相关企业报名。 ★报名企业须提供未被军队或政府列入禁止参加招投标项目、无相关问题正在核查未结束的情况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十)报名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企业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企业须在南京市辖区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报名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场地为企业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须提供至少为公告发布前签订并且执行的租赁合同、租赁方的产权证明,且必须含有公告发布前不少于1次的支付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非现金交易)、发票证明(如场地为个人所有则需租赁方提供收款证明并注明收款事由)。租赁合同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如不能涵盖则必须提供承诺。 (十二)报名企业须配备不少于4台相对固定的副食冷链车辆和人员保障我部配送。 ★报名企业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采购发票,如车辆为租赁车辆,必须同时提供公告发布前签订的合同、不少于1次转账记录以及租金开具的发票和员工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社保缴纳情况以及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十三)报名企业须承诺无条件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要求。 (十四)报名企业须承诺遵守廉政纪律,在招标及中标后供应过程中不得向我部任何人员和单位赠送钱物或者搞利益输送。 (十五)报名企业须承诺接受各级扶贫政策要求,中标后根据实际对相关扶贫项目给予配合和支持。 (十六)报名企业须承诺提供招标单位所需所投标段种类的2日份副食代储,且必须在保质期内。 (十七)中标企业每日供应副食时须提供一式多联机打货物清单。 (十八)中标企业在我部外出执行任务(不少于50人)期间须根据我部需求实施无条件伴随保障,价格原则上参照驻地价格执行。 ★(十三)-(十八)报名企业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对违反以上承诺和廉政条款、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报名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扣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一经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供应合同。并将相关企业在军队采购网公示,报上级业务机关,3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副食品供应。 三、注意事项 1.各企业报名资料必须采取胶装方式装订(一正两副),不接受订书机、拉杆夹等可移动或者活页方式装订。接收报名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月13日18时(发布7天),报名地址;为南京市。 在截止报名前,各单位递交报名材料后,可撤回进行更改,但必须递交书面材料(申请书、经办人授权书或委托书等),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联系人:张18900677994、梁18900683087。 2.此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企业应充分考虑报名文件制作以及送达的时间,并且报名资料各企业自行负责,报名期间我部不组织信息反馈,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文件资料审核,如因报名资料出现问题造成报名无效由各企业承担。 3.报名资料初步审核合格后我部将组织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现地考察须企业法人代表须亲自参加,公司法人代表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须授权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者高管参加(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现地考察确认无误后入围参加下步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报名企业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2月3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二)报名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含>),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商注册的副食品经营,如报名企业为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参加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法人代表或有法人委托授权的单位职工,报名时要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工资发放证明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得以委托书形式委托给第三方。 ★报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以及报名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不需要提供>、工资单以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2年度(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报名企业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四)报名企业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报名企业须提供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企业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报名企业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 ★报名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七)报名企业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企业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或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名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7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8:0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四)提交方式:此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0677994 地 址:江苏省 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