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采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高效,根据《集团公司采购操作规则指引》,采购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对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餐品供应服务 项目开展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餐品供应服务
2.项目编号: JT-XM-NBCG-FW-202501-0117
3.采购内容: 职工食堂餐品供应
4.需求说明:服务地点: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办公楼职工食堂。合同金额:按照早午餐每人每日含税不超33元,加班餐每人每餐含税15元的餐费标准,接待工作餐按《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执行,每月参照现行标准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供应方式:双方参照季节定制科学健康菜谱,按菜谱进行供应;早餐2荤4素1粥,午餐2荤6素1汤1粥,加班餐2荤4素1汤,菜谱定期更换。食材要求:乙方对于主食材选择应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品牌多选用国内知名品牌。其他餐品:乙方为甲方提供成品餐品所需所有饮品、货品等。供应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物业与食堂采用一体化管理模式。餐品供应时间需要满足甲方开餐时间(早餐开餐时间为7:20-8:20;午餐开餐时间为11:30-12:40;加班餐开餐时间为17:30-18:30;接待工作餐及特殊时间开餐要求,以甲方临时通知为准)。乙方需在甲方开餐前半小时做好餐品供应准备工作并将餐品摆放完毕。
5.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为1034230元
6.计划实施时间: 2025.1月-2025.12月
7.供应商名称: 黑龙江省交投悦美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8.拟选内部企业属性: 全资成员企业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技术要求:乙方应具备提供餐品供应服务的相关证照。乙方应按照相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保证供应的餐品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检疫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食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厨具、餐具有使用与保管的责任,如有自然损耗,及时上报给甲方。如人为损毁,合同结束后,乙方应交还甲方提供的全部物品。乙方在接到甲方菜谱需求时,应认真核对餐品清单的标准,对有疑问的部分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对,以免耽搁甲方开餐需求。
3.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菜谱需求时,应认真核对餐品清单的标准,对有疑问的部分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对,以免耽搁甲方开餐需求。乙方在每餐餐品供应时应附带食材餐品清单并留样,方便甲方进行餐品验收、统计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开餐时间准备好餐品,因乙方的原因失误导致不能及时开餐,应提前通知甲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等价赔偿。临时交通管制、自然灾害等原因除外。乙方提供的餐品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购入,符合甲方对食品原材料的要求,因乙方食品原材料导致甲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者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外向甲方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同时承担甲方实现权利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保全费等。甲方临时接待工作餐需求应在开餐前2小时告知乙方。以便为乙方提供操作时间。乙方配送食材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查验过程中,若发现食材重量存在明显不达标情形(自然损耗除外)或者质量不达标情形,乙方除应补足或者更换对应食材外,另外需向甲方支付差额价款作为赔偿金。
4.其他要求:乙方保证供应的餐品达到行业标准,不提供临期餐品,所有餐品均达到防疫部门要求标准。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m18645954788_2@163.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四、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阳光国际大厦A座7楼
邮编: 150000
联系人:张歆玥
电话:13845860814
五、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阳光国际大厦A座6楼
邮编:150000
联系人:万爽
电话:1990360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