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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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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选聘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招标详情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选聘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根据我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需求,现需选聘食堂食材供应商。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要求,我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食堂食材供应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供应商的相关事宜。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油、调料、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肉类、蛋类、干料类等的采购及配送。

(二)质量标准

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不低于95% (含),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标准,食品中农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原料新鲜、源头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报告。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支付方式:

每个月支付一次货款,并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开具食材明细)。

(五)结算方式

1.所有食材按供需双方实际用量结算;

2.附件清单内食材按投标报价单价结算;

3.如有附件清单以外的按送货当天市场价格为准;

4.合同周期内总额浮动:合同总结算金额=合同周期采购总金额×浮动比例(详见附件2)。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则须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服务商需出具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并承诺向采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材料准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2);

(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货源供应及保障能力、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承诺等。

(七)近三年承担过至少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八)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五、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按内部管理规定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服务商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服务商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估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不足3家,则发布二次公告重新组织选聘。

(三)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1(文末下载)。

(四)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前三名候选服务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服务商为中选服务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服务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评估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服务商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服务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服务商为中选服务商。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

(二)公告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7:00止。

(三)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7:00止。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副本各壹份)邮寄或专人送至云南省安宁市中华路139号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40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资老师;联系电话:0871-68632797。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六)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七、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8632797。

特此公告。

附件:1. 综合评分表

2.报价文件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附件1:综合评分表.docx 附件2:报价文件.doc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