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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残疾人联合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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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慰问品米、面、油采购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招标详情

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大庆市龙凤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慰问品米、面、油采购
项目编号: BJCG2501106101375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报价截止时间:2025-01-16 09:00:00
项目预算(元):85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不需要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不需要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不需要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不需要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植物油及其制品 五常大米
金龙鱼、稻花香、福临门等市面各大商超在售流行品牌
10KG/袋
692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米、面、粮油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所供大米必须为黑龙江省五常市正宗五常大米且品质要求一级米,满足GB/T19266国家标准,且生产日期在2024年11月后的新米。保证所提供打大米净重量足斤。3、供应商需提供所供产商品的产品授权相应证明以保证进货、销售渠道的合法性。4、供应商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完成辖区内10个指定地点配送工作,并按采购单位要求拍摄送货现场照片及完成签收单收集报送采购单位。
2 植物油及其制品 优质白面
金龙鱼、中裕、福临门等市面各大商超在售流行品牌
10KG/袋
346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米、面、粮油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所供白面产地需为山东、内蒙、河南、新疆等优质面粉产地生产的白面且品质要求一级面,满足GB/T1355——2021国家标准,且生产日期在2024年11月后的新面。保证所提供打白面净重量足斤,无受潮等影响品质现象。所送产品需适用于家庭日常蒸馒头、烙饼、包饺子等多种场景。3、供应商需提供所供产商品的产品授权相应证明以保证进货、销售渠道的合法性。4、供应商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完成辖区内10个指定地点配送工作,并按采购单位要求拍摄送货现场照片及完成签收单收集报送采购单位。
3 植物油及其制品 豆油
金龙鱼、九三、福临门等市面各大商超在售流行品牌
5L/桶
346 1、报价供应商需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米、面、粮油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所供豆油需满足GB/T1535国家标准,且生产日期在2024年11月后。保证所提供货物净重量足斤,品质良好且为非转基因一级食用油。3、供应商需提供所供产商品的产品授权相应证明以保证进货、销售渠道的合法性。4、供应商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完成辖区内10个指定地点配送工作,并按采购单位要求拍摄送货现场照片及完成签收单收集报送采购单位。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764581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