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户商务大楼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食堂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服务范围 |
1 | 门户商务大楼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一年 | 176.4万元/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1月13日9:00至2025年01月17日23:59时止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提交人民币3.5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7.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3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门户商务大楼15楼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4-867859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
电话:0574-26896671、2689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