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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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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镇】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大新镇】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变更公告


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E-DX-GK-2025-CG-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

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227500元)。”更正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元整(2970000元)”

2.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总价为综合报价,为18个月的总服务费价格。”更正为“总价为综合报价,为24个月的总服务费价格。”

3.原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总报价为18个月的总服务费价格。”更正为“本次投标总报价为24个月的总服务费价格。”

4.原招标文件服务期限“18个月,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更正为“24个月,自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5.原招标文件“收费金额:预算金额的1.28%,即28500元。”更正为“收费金额:预算金额的1.23%,即36670元。”

6.原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以来参与管理的食堂餐饮项目的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以上)。”更正为“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以来参与管理的食堂餐饮项目的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以上)。”

7.原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参与餐饮管理的食堂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20年以来参与餐饮管理的食堂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

8.原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类似业绩。”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类似业绩。”

9.原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投标人提供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2021年以来的年度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体系。”更正为“投标人提供在市场监督主管部门2020年以来的年度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体系。”

10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食堂外包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且2021年以来参与管理的食堂餐饮项目的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以上)的,得3分。”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食堂外包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且2020年以来参与管理的食堂餐饮项目的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以上)的,得3分。”

1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荣誉“投标人2021年以来参与餐饮管理的食堂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不提供不得分。【0/2/4】”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以来参与餐饮管理的食堂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不提供不得分。【0/2】”

12.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供应商与同一业主签订有多个合同/协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0/2/4/6】”更正为“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供应商与同一业主签订有多个合同/协议的,按一个业绩计算。【0/2/4/6/8】”。

更正日期:2025-01-10

三、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大新实验学校

地址:江苏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通江路东100米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丁华13063833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恒河路20号培训楼三楼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吴张轶1391569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