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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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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行政区域 资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14:39
评审专家名单 李传贵,张曲,安玉龙,唐银,李江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26075599
采购单位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路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290335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26075599
附件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 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N512001202400031420241224002)-文件集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金韵绿商贸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314
二、项目名称: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金韵绿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一段72号1幢1层 2,470,000.00元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下浮率):3.50% 96.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金韵绿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 完全满足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传贵、张曲、安玉龙、唐银、李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5 %*服务年限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54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资阳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28-266320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路399号

联系方式:13982903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2607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28-26075599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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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分局机关及城区派出所、雁归来食堂食材采购(N512001202400031420241224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金韵绿商贸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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