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3877-2
二、合同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877
四、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

联系方式:18030921023

供应商(乙方):绵阳市二龙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龙门镇廻龙路二龙商贸龙门店

联系方式:13508113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戒毒人员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1(批) ¥924,000.00 ¥924,000.00 1.大米、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5-2016(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的籼米二级等级指标及质量指标要求,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2021(或最新标准)的小麦粉精制粉等级指标及质量指标要求。 2.食用油为非转基因成品菜籽油,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或最新标准)压榨一级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 3.大米、面粉、食用油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或最新标准)、GB 2761-2017(或最新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 4.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5.保质期要求: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合同金额: 9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食堂食材合同.pdf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01月14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