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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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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行政区域 长安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15: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善文,惠波,蒲建社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哲
项目联系电话 19329975060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5621550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329975060
附件:
附件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
附件2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3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241231001)-文件集

一、项目编号:HC-FZB-2024-130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延路88号西延路小区5号楼1单元501号 综合评分法 费率:94.50% 94.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主要为满足长安大队大队部及其他各驻外中队食堂食材的供应,所配送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所配送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据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拒绝续签。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1,0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善文、惠波、蒲建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 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10280733685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24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街

联系方式:029-85621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9329975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电话:1932997506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241231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