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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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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及食材供应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及食材供应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绵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16:3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玉,陈静,王泽山
总成交金额 ¥2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涛涛
项目联系电话 15983615831
采购单位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8165699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兴隆景苑11-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83615831
附件:
附件1 食堂劳务及食材供应服务(N510701202400057920241223001)-文件集
附件2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新益禾后勤管理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579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及食材供应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新益禾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95号(五一广场五一大厦) 235,000.00元 93.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类(四川省新益禾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食堂劳务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玉(采购人代表)、陈静、王泽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每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88号

联系方式:1838165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兴隆景苑11-2-2

联系方式:15983615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涛涛

电话:15983615831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食堂劳务及食材供应服务(N51070120240005792024122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新益禾后勤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