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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病区)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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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病区)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0022024000090
二、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内江庆峰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中段996号3栋2楼53.54号 550,000.00元 蔬菜水果类(百分比):6% 94.30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内江市飞龙米业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东风路99号 350,000.00元 粮油干杂调味品蛋类(百分比):8% 97.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蔬菜水果类):

服务类(内江庆峰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蔬菜水果类 对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包件一蔬菜水果类提供食材配送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拟采购三年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合同包3(粮油干杂调味品蛋类):

服务类(内江市飞龙米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粮油干杂调味品蛋类 对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包件三粮油干杂调味品蛋类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拟采购三年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均杰、宋李艳、刘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服务年限*1.5%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5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123006。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邮编:641000。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精神专科病区)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黄石井6号

联系方式:0832-6100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1034-1305号

联系方式:0832-295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富土

电话:0832-2951818

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食材配送服务(N51100220240000902024122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江庆峰商贸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内江市飞龙米业有限公司).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