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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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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食堂部分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金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食堂部分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YHQZ24-0108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段内容

数量

单位

年预算(万元)

说明

标段一

蔬菜类

1

约200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70万元,学生食堂130 万元

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2年,合同首签一年,一年后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续签合同。

2.每标段入围2家主选单位,1家备选单位,由三家食堂分别自行选择主选单位其一签订合同。

3.若采购人与主选单位中某一家解除合同,由招标时产生的顺位排名单位接替配送,以此类推。

标段二

水果类

1

约100 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50 万元,警苑超市50万元

标段三

家禽及其它冻品类(不含内脏)

1

约200 万元,其中教工食堂50万元,学生食堂150 万元

标段四

家畜类

1

约250 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110万元,学生食堂140 万元

标段五

水产类

1

约250 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210万元,学生食堂40 万元

标段六

粮油类

1

约160 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70万元,学生食堂90 万元

标段七

禽蛋类

1

约70 万元,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20万元,学生食堂50万元

标段八

调味品类

1

约65万元 ,其中培训及教工餐厅,25万元学生食堂40 万元

标段九

蔬菜类2

1

约12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

水果类2

1

约40 万元,超市

标段十一

家禽及其它冻品类(不含内脏)2

1

约15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二

家畜类2

1

约10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三

水产类2

1

约2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四

粮油类2

1

约5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五

禽蛋类2

1

约20 万元,学生食堂

标段十六

调味品类2

1

约35 万元,学生食堂

备注

1.不列入招标的:面条、年糕、豆制品、速冻食品。

2.标段一至标段八,送货定点为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标段九至标段十六送货地点为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

3.年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以实际配送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 2025年1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方式:供应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916995137@qq.com(陈工),由采购代理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放。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报名登记表(见网页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付款账号:

账户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账号:3302025120100011260

注:打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转账汇款!如有特殊事项请联系代理机构。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9:30: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01号兆瑞商务中心6楼601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9:30:0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01号兆瑞商务中心6楼601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付款账号:

账户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账号:330202512010001126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金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712519、0571-8778716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智慧谷1号楼7楼701室

联系人:陈庆朋

联系电话:15268185845

质疑联系人:史欣良

联系电话:13588147677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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