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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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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公办中小学食堂“中央厨房+微厨房”托管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远安县公办中小学食堂“中央厨房+微厨房”托管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日期:2025-01-21 16:53

一、项目编号

HBJG-2025-003

二、项目名称

远安县公办中小学食堂 中央厨房+微厨房 托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郢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临沮大道141号(宜昌晶品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托管服务费不超过年营业额的3%

综合评分法:95.24(分)

服务类
名 称:远安县公办中小学食堂 中央厨房+微厨房 托管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对远安县3所公办小学校食堂实行 中央厨房+微厨房 供餐模式,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确保食品安全。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期3年(其中远安县鸣凤镇中心小学自建食堂正式投入运营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如遇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陈立,徐云,曾龙,邓锐,曾宪波、张文云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月20日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1.5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远安县教育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

联系方式:0717-3810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