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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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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
行政区域 福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7: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预算金额 ¥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3-7831520
采购单位 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福鼎市白琳镇碧丰西路3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3-706795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女士/0593-7831520
附件1 大四方-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大四方【FD-2025】第003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合同包最高折扣率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1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00%

10000

注:3.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未按照折扣率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采购以实际采购需求数量来结算,具体结算公式为:成交供应商实际结算价=市场定价×成交折扣率(%)×实际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1+1+1模式),次年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若获采购人认可且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采购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按本次成交结果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352551418@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为1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100%。
2.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此网站仅作为招标公示平台使用。

3.购买标书、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专户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银行账号:140700280990013958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购买标书费用及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白琳第二中心幼儿园

地址:福鼎市白琳镇碧丰西路34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706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0593-78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0593-78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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