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副餐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主办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扬州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其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副餐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副餐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
3、招标范围: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拟对每日校外副餐食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副餐食品包含:蛋糕面包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且满足国家标准GBT20977-2007《糕点通则》产品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产品外包装应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齐全;食品保质期不超过3天;交付食品日期不得大于生产日期的2天。
5、根据采购需求,小学副餐(蛋糕面包类)对每日每人单价为2.5元/人/餐;幼儿园副餐(蛋糕面包类)对每日每人单价为1.5元/人/餐。报价高于该价格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
7、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合同履约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学生副食品配送:主要为面包、蛋糕 | 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 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 一家入围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为食品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
(5)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6)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近三年食材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期限: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5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2月5日下午2:30分-5:30分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扬州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运路4号5栋)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时间: 2025年2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运路4号5栋)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 2025年2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运路4号5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项目代理咨询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4、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大运路4号5栋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15952788022或0514-86550080
2、委托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心小学(主办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村小学、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麾村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