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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正东镇中心小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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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正东镇中心小学校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024
二、项目名称: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叙永县西外蔬菜批发市场 598,500.00元 食材采购(百分比):5% 9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31201 蔬菜 食材采购 康顺 / 1(批) 598,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子雄(采购人代表)、李忠菊、税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9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注:1.成交供应商名称: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1315860488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正东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叙永县正东镇伏龙村11社

联系方式:18384353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9区3楼93104A号

联系方式:1319825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洪

电话:13198250777

四川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相关附件:
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其他食材采购(N51052420250000242025010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叙永县康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