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榆林机场公司员工灶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林机场公司员工灶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西部机场集团榆林机场有限公司 ;
(3)采购编号:榆林机场-2025-7679;
(4)项目内容 :采购榆林机场公司员工灶主副食品,包括米、面粉、杂粮、食用油、干货、调料、调味品、乳制品、日杂、蔬菜、水果、禽蛋、冷鲜肉、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主副食材料。;
(5)建设地点:榆林;
(6)质量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计划工期/计划供货期/计划服务期:365天(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副食品采购相关项目供货业绩至少3份,须提供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业绩合同须为最终用户签署且体现设计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响应,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份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意税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自主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 2025年01月22日 17:00至2025年02月07日 09:00,在本网页确认参加后,登录供应商工作台获取采购文件。
5.提出质疑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7:00至2025年01月27日 17:00。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形式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09:00。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须在本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形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3)响应文件提交形式:各申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并在供应商工作台完成相关操作。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赵娜
(2)联系电话:09123457027
9.监督部门及电话
(1)监督部门及电话:09123457021。
10.其他
请响应人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西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全部响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