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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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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行政区域 永顺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1: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俊(组长)、石芳、曾水玲、胡炼、冯来强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小龙
项目联系电话 13397435900
采购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永顺县灵溪镇培英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向先生 18627439533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首市乾州街道兴隆社区人民南路大坡公园中石化加油站旁 2 楼 1001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小龙 13397435900
附件:
附件1 1食堂附件.zip

一、项目编号:HNFD-ZC2024-1201(招标文件编号:HNFD-ZC2024-1201)

二、项目名称: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首市温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大田湾精神病院吉首分院旧病房负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首市温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负责经营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俊(组长)、石芳、曾水玲、胡炼、冯来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为46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培英路105号

联系方式:向先生 1862743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兴隆社区人民南路大坡公园中石化加油站旁 2 楼 100105号

联系方式:朱小龙 13397435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龙

电 话: 133974359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