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 ||
行政区域 | 永顺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1:2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何俊(组长)、石芳、曾水玲、胡炼、冯来强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小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97435900 | ||
采购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顺县灵溪镇培英路1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向先生 186274395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首市乾州街道兴隆社区人民南路大坡公园中石化加油站旁 2 楼 1001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小龙 13397435900 | ||
附件: | |||
附件1 | 1食堂附件.zip |
一、项目编号:HNFD-ZC2024-1201(招标文件编号:HNFD-ZC2024-1201)
二、项目名称: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首市温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大田湾精神病院吉首分院旧病房负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吉首市温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负责经营湘西州精神病医院吉首分院食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三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俊(组长)、石芳、曾水玲、胡炼、冯来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为46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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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培英路105号
联系方式:向先生 1862743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兴隆社区人民南路大坡公园中石化加油站旁 2 楼 100105号
联系方式:朱小龙 13397435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龙
电 话: 133974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