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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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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拟对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188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金好彩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4年10月31日签订《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ZGMGMDY20240929C,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11月年01日至 2025年10月31日)。由于原合同合同金额与结算方式与《光明区公办学校自营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食堂管理成本不超过总餐费的32%”条款存在冲突;且甲方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贯彻深入“过紧日子”文件精神,现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
原合同“二、服务费用: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服务期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学校食堂管理服务费用1880000元/年,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其中首月支付管理服务费用156666.63元,其他月管理服务费用为156666.67元。” 变更为“二、服务费用:本项目实行按实际用餐结算管理费的合同方式,在服务期内,甲方每月按照教职工、学生实际用餐人数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学生午餐就餐人数*学生午餐单价+教职工早餐就餐人数*教职工早餐单价(含财政补助)+教职工午餐就餐人数*教职工午餐单价(含财政补助)]*0.32,每月支付上限不超过156666.67元,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1880000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校于2024年8月13日公布此项目采购需求,因早于《光明区公办学校自营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时间,导致原合同合同金额与结算方式与《光明区公办学校自营食堂管理实施细则》“食堂管理成本不超过总餐费的32%”条款相冲突;且我校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我校与深圳市金好彩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书已征询我校法律顾问意见,我校后续将做好履行相应的决策、公示以及备案程序,其他内容不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柏溪路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pdf
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合同更改说明.jpg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