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2024年12月
目 录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1.2项目内容
1.2.1采购标的
1.2.2采购内容
1.2.3项目实施要求
1.3其他要求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2投标/响应要求
2.1对供应商的要求
2.1.1必备资质
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2.1.3是否允许联合体
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5其他要求
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3项目需求
3.1总体要求
3.2采购产品一览表
3.3采购产品详细清单及技术指标
3.4服务要求
3.5其他要求
4人员要求
4.1团队要求
4.1.1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
4.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5管理实施要求
6风险管控要求
7履约验收要求
7.1总体要求
7.2具体要求
8其他要求
8.1必备要求
8.1.1通用必备要求
8.2付款安排建议
8.3其他要求
8.3.1保密要求
为保障采购人食堂肉类、蔬菜类、奶制品、调味品、干货、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材/品的供应,采购人拟对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年度费用预算为人民币210万。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 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1 |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项 | 1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所属行业 |
1 |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注:其它未列明的采购品目内货物产品可按结算率据实结算。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肉类、蔬菜类、奶制品、调味品、干货、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等食材/品。所有食材/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且符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肉类、蔬菜类等应确保新鲜的产品,能按日按需配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配送车辆其他生活物资。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食堂。
1.总体要求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投标人所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标准、更高标准时,以新标准、更高标准为准,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数量(重量)、质量、卫生和安全。
(3)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全部食品、食材禁止使用含有瘦肉精、兴奋剂、抗生素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要求以及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上述类似违禁添加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
无
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无
无
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1.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含:
(1)食品管理、出入库管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不同配送目标的食品管理和出入库管理方案,应当包含不同目标的管理团队、执行团队,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针对不同目标的食品需求分配管理,及时出库、入库的管理,分拣配送管理,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2)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及时的配送时间安排,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配送,不得干扰采购人正常办公,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3)地理因素、配送路线(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结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地理位置、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应当不少于1条配送路线,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4)环境因素、食堂环境因素(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常年环境情况以及采购人食堂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食材配送建议以及食材保存建议,食材进入食堂应当透明化,保障食材安全,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5)季节因素(应当根据不同季节提供合理的食材配送建议以及不同的食材配送数量的安排,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
(1)售后服务人员构成(构成合理是指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团队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各自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
(2)报废处理办法(对于超过保质期、因损坏、虫蛀等情况无法适合食用的食材应当及时处理或销毁,不得与其他食材混杂,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3)快速的退换货机制(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退换货要求,应当及时响应并及时退换,换出的食材应保障质量及供应,有专门的人员处理、监督,处理流程记录可追溯)。
3.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包含:
(1)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针对本次项目设定的食品的风险评估及管理、食品管理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控指标(应包含符合国家、地方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兽药/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应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各自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符合风险岗位可相互监督且不相容的原则);
(4)食品来源追溯体系(通过可追溯食品上的可追溯标签可以查看该食品的各种信息,了解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可追溯体系中的信息追溯和识别问题来源;符合成都市食品溯源要求);
(5)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应提供供应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方式,处理流程及方式应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
4.管理制度,内容包含:
(1)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配送人员管理应当权责清晰,有专门的管理团队、执行团队,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
(2)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索证索票制度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证、票留底,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3)食材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出入库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不同品种对应的出库、入库登记管理、监管, 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库房卫生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仓库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材存放要求,应做到及时清洁,并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5)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针对配送前的食品应当保障安全,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且应做好所有查验记录,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6)食品安全运送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品安全运送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在食品运送过程中,要保障运送过程安全、运送中食材质量的保障、运送人员安全以及进入配送单位时的安全措施,做到不耽误配送行程,运输过程应当做好相应记录);
(7)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库房安全管理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库房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存在的污染、感染等情形,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明确的监控管理措施);
(8)食品原料检验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质量检验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配送前按要求进行检验且有相应的检验记录或检验报告,不得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旦发现,需要及时记录上报并更换,并在次检验,保留检验记录,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9)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制度中体现的针对本次项目的食品原材料留样应当有具体的执行人员,执行方式,执行流程,每批次食材均需保存样品供检验,样品留存应有相应的留存记录、留存方式应符合该品种的存储要求,并可以按要求提供样品检验,做到可查验可追溯)。
5.应急预案,内容包含:
(1)临时会议接待措施、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有明确的应急措施,如紧急采买、仓库调配、应急配送,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路线);
(2)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的应急配送方案(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在正常配送情况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车辆调配、路线变更、紧急采买,如配送食材发生变更,应提供应急监测,提供应急响应速度承诺及应急路线);
(3)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应包含应急团队人员安排,其中必须包含供应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工明确,流程以及权限范围可追溯,能提供应急联系方式,包括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赔付方案,包括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并做出所有流程记录)。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产品质量要求 | 1、总体要求 |
2 | 配送要求 |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投入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冷冻冷藏库房。 |
3 | 履约要求 | 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
序号 | 指标内容 |
1 | 1、履约时间 4、退出机制 |
无
★(1)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冷链配送专用车1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
注: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当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以及和合同相匹配的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车辆内外部实景照片(外部照片应为车辆外观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内部照片应为冷藏箱内景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若因车辆构造等特殊原因无法同框的,应提供说明)。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配送服务人员(除车辆驾驶人员外)1人。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驾驶员1人。
注:①配送服务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类似任意一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②驾驶员提供有效驾驶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及劳务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类似任意一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③配送服务人员和驾驶员人员不可重复;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视为不响应。
(4)为本项目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师、检测员或分析员。
★(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专职驾驶员及专职配送服务人员无犯罪、吸毒行为史。(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无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执行,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投标人所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有出台新标准、更高标准时,以新标准、更高标准为准,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数量(重量)、质量、卫生和安全。
3.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全部食品、食材禁止使用含有瘦肉精、兴奋剂、抗生素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要求以及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上述类似违禁添加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自身企业风险或责任(拖欠工资、法律诉讼等)问题导致采购人权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所有相关责任和赔偿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名称 | 验收要求 |
第1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2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3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4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5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6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7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8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9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10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11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第12次验收 | 月度综合验收合格,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
验收名称 | 验收要求 | |||||||||||||||||||||||||||||||||||||||||||||||||||||||||||||||||||||||||||||||||||||||||||||||||
验收要求 |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采购文件、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2、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款项支付等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5、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6、中标人在交付货物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或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出现一次,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口头警告,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当月出现两次,扣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三次不符合要求的,将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 7、验收方法 7.1日常货物验收(现场收货标准): (1)收货环节标准:投标人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食堂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食堂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食堂每天安排专人过秤及验收,如发现个别品种重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可要求投标人补足或退换。招标文件要求在配送时应当提供的各类检测、检验报告、相关合格证书等资料,供应商在配送时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2)针对蔬菜、水果等鲜货产品特性,配送数量以公斤为单位,且配送数量误差不得超过5%。 (3)各品类收货验收标准: ①蔬菜: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②蔬菜加工品:应具有原有的色泽、香气和口感,无异味,无不良杂质,不得使用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规范,信息内容齐全。 ③食用菌:菌丝有光泽,生长均匀整齐,连接成块,既有弹性,菌丝粗壮,菌龄适宜,菌丝不老化变色,无吐黄水现象。 ④谷物细粉: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密封完好,外观完好无任何异状,表面干净、干燥,无渗漏、无受潮、无腐烂、无虫害等现象,到货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剩余二分之一以上。打开后产品表面光洁,色泽纯净且均匀,呈白色、黄色或微黄色等原料加工后粮食本色,无杂质、无杂色、无异味,粉末细腻、不成团。等级为精制、一级或特级。 ⑤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密封完好,外观完好无任何异状,表面干净、干燥,无渗漏、无受潮、无腐烂、无虫害等现象,到货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剩余二分之一以上。打开后产品表面光洁,色泽纯净且均匀,无杂质、无杂色、无异味,颗粒饱满、有质感。 ⑥植物油及其制品、调味品质量、乳制品: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密封完好,到货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剩余二分之一以上。 ⑦方便食品: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密封完好,预包装到货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剩余二分之一以上;面条、米线、糕点等散装食品,色泽均匀、无深浅差异,气味正常、外形整齐,加工生产、流通销售、配送收货一般不超过6个小时。 ⑧禽蛋:大小均匀、无裂纹,固有味道、无异味,蛋壳表面光洁、色泽鲜亮,蛋黄居中心或略偏。鲜蛋晃动无响声,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稀稠分明,不得有血块及鸡组织异物。蛋白、蛋黄泾渭分明,具有应有滋味和气味,无异味。鲜蛋到货距生产时间不超过15天。 ⑨豆腐及豆制品:颜色为淡黄色或白色;边角完整,不凹凸;口感细嫩,软硬适宜;醇香无杂质、无异味。 ⑩水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人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⑾坚果及加工品:坚果产品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7.2总体验收: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日常货物验收情况和配送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7.3配送服务考核表
注:采购人有权对配送服务考核表的相关内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退换货机制 (1)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在接到通知后(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1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费用;如产品供应商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为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不得拒绝退货,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若因采购人保管不当的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供应商亦应配合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更换,但更换产品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预计采购数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供应商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 |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付款名称 | 付款要求 | 付款比例(%) |
第1次付款 | 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核实当月实际供货清单,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确定最终的当月款项后,由中标人出具完整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发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 8.3 |
第2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3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4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5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6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7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8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9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10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11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3 |
第12次付款 | 付款要求同上。 | 8.7 |
无
附件:1.5 改定稿-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邛崃市税务局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