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取得总公司授权(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在授权的范围内参与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签署或授权的部分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代替。
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按本项目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或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不接受合同分包。
(二)本项目采购公告刊登媒介为: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均在行采家网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所有资料和实质性要求。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4日。
(四)采购公告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采购文件发售
1.售价:500元/分包。
2.获取方式(二选其一)
(1)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本篇“十、附件”)购买采购文件。(1月26、27日只接受方式(2)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使用对公账户汇款(收款账户见本篇“七、采购代理服务费”)购买采购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发送至zfz@cqxwzb.cn邮箱。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3.递交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4.递交要求: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由授权代表递交(需持有授权书)。
5.递交地点: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
6.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超时递交或以电文、传真、邮寄等非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接受。
(七)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2月10日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
磋商时间:2025年2月10日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
1、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经办人:彭学情
采购人电话:023-685117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兰花五小区六号
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赵福至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85051-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华两江春城春玺苑2幢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