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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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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4: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春萍、王璐、陈淋(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67-2677111
采购单位 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培新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18645387787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小区6号楼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女士、0467-2677111

一、项目编号:YH-2025-CS002(招标文件编号:YH-2025-CS002)

二、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鸡西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鸡西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供应 包含但不限于米、面、粮油、果蔬、蛋奶、副食品、鱼肉类、水产类、干调类等。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副食品,每周末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按当地市场行情及供应商的报价比例提供下周期各类食材的品种、价格、供应等情况的预期参考数据,以便采购人及时订制食材采购计划。
2、供应商按照“票随货行”的原则,每个配送日向采购人提供一份一式三联采购清单。
3、供应商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有义务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采购人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重大临近勤务、抢险救灾、自然灾害和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采购人食材不间断供应。因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执勤战备,夜间会有加餐,需保证24小时随时配送货物。
4、供应商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食材价格波动较大时,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提出调整意见,以采购人意见为主,尽可能减少采购人损失;如果采购计划中个别食材市场临时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解决。
5、采购人在食材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供应商应当立即纠正或调换,不得无故不予调换。
6、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订单、指定时间、地点等要求送货,并根据采购人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
7、供应商所配送食材质量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采购人需要将肉类加工为片、丝、条等情形的;将骨类加工为块、条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当无偿提供服务。
9、因配送食材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的,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服务期采用“1+1”方式,每年由采购方对供应商供货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若不满足采购方采购需求,采购方有权不予续签采购合同。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
3、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供应商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4、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3)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4)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供应商负责更换货物;
(5)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6)其它要求,如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春萍、王璐、陈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中标价1.5%收取,于中标公示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黑龙江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90702010920006055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和平支行 缴款时注明:***项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培新路36号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18645387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小区6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韩女士、0467-2677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467-2677111